电气技术部实训室管理制度(修订)
一.电气技术部各实训室是学校教学、实训的重要基地。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,为教学、科研服务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二.管理职责:
各实训室实行专人负责制,实训室管理员为该室及室内所有设施设备的责任人。
管理工作的职责:管理好实训室内的所有仪器设备,为全校师生提供安全、和谐的电气实训环境,保证学校电气实训教学正常进行。
在完成正常教学计划的前提下,努力做好实训室开放工作。按照《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,尽可能满足全校师生的需求。
三.实训室管理工作的要求:
根据教务处的要求和各学院教学计划做好实训课安排。
每次实训前根据实训内容做好充分准备,确保实训设施的完好性。
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至少提前5分钟候课。实训课期间,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室管理人员不能擅离工作岗位。
严格按照《实验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》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避免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。
按照实训课教学操作规范耐心指导学生,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。
热情做好服务工作,经常进行巡视,努力为师生排忧解难,及时排除各类简单的故障,保障教学正常、顺利进行。
定期对实训室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,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和较高的完好率,以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。认真做好设备维护记录和实训室安全检查记录。
严格执行《工程训练中心安全管理制度》和《工程中心中心卫生工作规定》,做好实训室的安全与卫生工作,对在实训室内吸烟、吐痰、乱扔废弃物等违反规定的现象,应及时劝阻和制止。
按照《第二工业大学财产物资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,做到帐、卡、物符合;做好低值品、工具、材料的管理、领用、发放工作。
做好实训室使用登记、实训室运行情况记录、实训室使用率统计等信息收集、汇总工作。
妥善保管电气实训室钥匙,不复制,不转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