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气技术部学生实训守则
为了顺利完成实训任务,确保人身、设备的安全,培养学生严谨、踏实、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和爱护国家财产的优秀品质。请每位学生自觉遵守本守则。
1. 实训前认真预习实训教材和实训指导书,明确实训的目的、原理、内容,了解操作步骤和基本要求,熟悉所用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。
2. 严格遵守《电气工程中心实训室管理制度》和《工程训练中心安全管理办法》。
3. 学生独立完成实训准备工作后,需经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检查认可后,方能启动设备。
4. 实训过程中发现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有设备损坏、丢失现象,请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,不得擅自处理。
5. 爱护实训室设备,不动用任何与当堂实训内容无关的设备、设施。
6. 实训过程中,应对自己使用的设备负责,因人为原因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零部件损坏、丢失,要按实训室规定赔偿,情节严重者,按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财产物资管理规定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7. 不无故迟到缺席,实训过程中不擅自离开实训室,实训期间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。
8. 遵守实训室纪律,注意保持实训室整洁、安静。不在实训室内追打、嘻闹、闲聊、抽烟、吃东西、听音乐、或做其它与实训无关的事情。
9. 实训结束后,应将实训中使用的各种工具、材料、仪器清点、复原、归还,整理打扫实训室,经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离开。
违反上述守则的,将视情节轻重,处以警告、书面检讨、取消实训资格等处分。情节严重的送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