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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训练中心安全检查制度

发布时间:2019-09-25供稿人:工程训练与创新教育中心浏览次数:24

一、工程训练中心采取层层落实、组织实施及检查制度。
二、中心主任负责检查中心全面安全工作。
三、中心书记负责定期检查各安全员的安全工作,中心副主任协助。
四、检查项目主要对照《工程训练中心安全责任三级管理制度》逐项检查,并有详细记录。
五、各技术部正副主任须严格遵守工程训练中心安全责任三级管理制度,并严格检查本部的安全情况,并有详细记录。
六、检查主要项目如下:
1.   是否对学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并组织实施。
2.   是否对本教研室所管辖的仪器设备实施管理,如设专人管理、使用及保养等;特种工作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。
3.   是否对管辖实验室内的易燃或易爆等物品实施管理,如设专人保管和使用,定点存放等。
4.   是否对本教研室的办公和实验场所实施严禁烟火的管理。
6.   是否对本教研室正常教学秩序管理。如是否有未经许可进入的人员。
7.   是否对本教研室的办公和实验场所防火、防盗实施管理。如教研室人员的安全意识,每日最后离开中心人员是否对水、电、门窗的安全检查等。
8.   教研室对紧急事件的处理情况。如发生事故,是否有急救措施、同时保护现场、并即刻报告中心主管主任。
9.  各级安全员是否设有记录本,并有详细记录等。
10.  其它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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